各教学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2021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除具备文件《关于做好优秀学生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院政〔2018〕191号)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1次以上学校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过2次以上学校奖学金;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按要求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络主题团课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5.省级优秀毕业生操行量化评定平均分不得低于85(含)分,校级优秀毕业生操行量化平均分不低于80(含)分;
6.具有以下条件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河南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黄河科技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推荐;
4.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标注“河南省2021年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四、评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在各教学单位公示5天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
2.各教学单位要利用此次评选活动,充分挖掘优秀毕业生典型1-2个,并报送典型事迹2000字左右的材料,要求格式规范,可直接发表,电子版打印,不得手写,后期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宣传。
3.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3)、《黄河科技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4)、《黄河科技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5)、《黄河科技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6),其中审批表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不得手写,各项不得空缺。主要事迹由院、系负责填写,人称统一使用“该生”。
4.请各教学单位将学院(部)领导签字后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推荐名单总表等纸质版(含在校期间成绩单)以及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3月29日前报送校团委;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汇总表等纸质版(含在校期间成绩单)以及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3月29日前报送校团委。
联系人:周瑶
联系电话:0371-68787894
电子邮箱:hhkjxytw@126.com
学生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