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
7月20日-8月24日,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24日-9月27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通知到需要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及时至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每生每年贷款总金额不超过8000元。
三、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要求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四、组织做好生源地贷款回执单的收集、录入工作
1.在校生续贷回执单收集、录入工作。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即贷款回执单纸质版并根据学校发放的口令卡做好回执单录入工作。另外,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的纸质版回执单存档备查工作。
2.新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单收集、录入工作。鉴于今年疫情特殊情况,新生报到时间较晚等原因,为了不影响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工作,新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单需由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先收集电子版回执单并根据学校发放的口令卡提前做好录入,纸质版回执单待新生开学后再补交各教学单位,届时各教学单位留存并归档备查。
以上在校生及新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单收集、录入工作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
五、组织做好申贷学生学籍异动的信息变更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关注生源地贷款学生在校日常表现,当借款学生出现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时,要及时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提醒贷款学生及时前往县级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各教学单位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学校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院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学生工作处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