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0届贷款毕业生开展信息确认及诚信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办资助〔202046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20届贷款学生毕业信息确认及诚信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贷款学生毕业信息确认工作

各院部要有序组织、指导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在疫情期间,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专管员要通过电话、微信群、QQ 群对所辖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督促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

(一)学生提交“毕业信息确认申请”

各院部组织2020届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javascript:void(0);),核对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二)信息变更审核确认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变更信息确认。由各院部资助工作专管员登陆贷款业务系统,在“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栏内完成相关操作。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并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变更的个人信息,退回更新后重新提交,提交后院部再次与学生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针对疫情期间学生无法返校做毕业确认的情况,院部在完成信息审核确认后导出电子版《贷款毕业确认表》,让学生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本人、院部和学校各一份)并填写毕业确认表之后(包括签字和按手印),在5月15日之前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各院部负责老师,各院部根据学生《贷款毕业确认表》,抽查核实学生预留联系方式的正确性,及时在贷款业务系统内登记联系记录。

2.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变更信息确认。由学校导出2020届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后,由院部资助工作专管员负责督促本院2020届生源地贷款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javascript:void(0);)提交“毕业生信息确认申请”,并协助学校完成生源地贷款学生个人信息的核查,变更确认则由学校完成。

(三)毕业确认审核

在完成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变更审核确认后,由学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二、做好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工作    

各院部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于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信息大楼二楼学生处事务办4号窗口),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三、做好贷款毕业生资助政策宣讲和诚信教育工作

疫情期间,请各院部有效利用微信、QQ、钉钉等各类网络工具,多渠道、多方式多方法加强贷款毕业生资助政策宣讲和诚信教育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有效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使每一名贷款毕业生知晓、全面了解此阶段资助政策,熟悉离校前提前还款具体流程、支付宝主动还款操作方法、POS机还款注意事项以及毕业确认和贷款展期等相关操作。

2.深入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感恩诚信意识,帮助学生了解贷款违约产生的严重后果,提醒学生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利用好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关键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制订符合院部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明确2020年提前还款工作目标任务。

2.各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诚信教育活动时间,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活动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及意见建议等),并于5月20日之前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含开展活动截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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