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校级三好学生
除具备文件《关于做好优秀学生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院政〔2018〕191号)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一学年中连续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
(2)2019年度两学期操行量化评定不得低于80分;
(3)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无任何违纪和补考现象。
2.河南省三好学生推荐对象
除满足校级评选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标准:
(1)曾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下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文件《关于做好优秀学生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院政〔2018〕191号)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连续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在75分以上;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2019年度两学期操行量化评定不得低于80分;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
(5)无任何违纪现象;
(6)所负责的学生组织曾经获得校级及以上“文明班级”“优秀团支部”“十佳活力团支部”“十佳特色班级”等荣誉称号。
2.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对象
除满足校级评选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标准:
1.曾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下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创新性强,有突出的工作成绩,能够带动同学创建学生组织特色,挖掘学生组织亮点。
(三)先进班集体
1.校级先进班集体
除具备文件《关于做好优秀学生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院政〔2018〕191号)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能够充分体现班级特色;
(2)班级无严重违纪者(留校察看及以上);班级团费缴费率、学费缴费率不得低于95%;
(3)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河南省先进班集体推荐对象
除满足校级评选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标准:
曾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十佳活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按评审条件向所在班级、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班级内部对个人提出的申请要进行民主评议;
2.教学单位审核。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确定申报名单,公示后省级评优材料于5月15日上午12点报送,校级评优材料于6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信息大楼三楼团委办公室,并同时发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word文档)至hhkjxytw@126.com:
(1)学生个人、班集体书面事迹材料(可附相关活动等照片);
(2)省级推荐对象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示范例表》(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示范例表》(附件3)。校级的填写《黄河科技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黄河科技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以及《黄河科技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详见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要认真填写各类审批表,无漏项,内容真实,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学生成绩单和各种证书复印件(不需要交原件);
3.学校复核。根据评选标准,学校认真进行复核,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和团省委。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评选。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注重宣传,加强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奋发向上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也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学生处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