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招本专科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除具备文件《关于做好优秀学生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院政〔2018〕191号)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先进。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能够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要求学习和工作;
2.学习优秀。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一学年中连续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在75分以上;
3.行为模范。身心健康,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成效突出;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5.操行量化评定不得低于80分。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申报——民主评选——择优确定——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特别重视评选的过程,以此真正发挥“评先”促进步、树正气的最大功效。毕业班和非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2.5月21日前将审批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报周瑶老师处,联系电话:0371-6878789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hkjxytw@126.com。
3.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做好评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
学生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