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第四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关于组建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队伍》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继续在各院(部)国家奖学金和部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选聘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优秀在校本专科学生,具有较强宣传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选聘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在学生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主要职责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活动,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消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协助学校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主动宣传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同学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选聘程序

1.申报阶段:

(1)个人自荐:有志于参与选聘的学生,可进行自荐,于5月14日前将填写好的《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及《资助宣传大使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重命名为“姓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sc68782168@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于5月14日下午16:00前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4号窗口。

联系人:黄老师  0371-88856177

(2)院(部)推荐:根据各院(部)实际情况,请外语学院、国际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每个单位至少推荐4-5人);商学院、医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每个单位至少推荐6-8人);工学部、艺体学部(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0人),并于5月14日前将《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及《资助宣传大使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一站式”服务大厅,电子版以“院(部)名称+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命名,发送至xsc68782168@163.com。

2.学校评选。

(1)学校初选: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个人自荐和各院(部)推荐的人员组织统一的资助知识考试(5月17日),考核合格学生参加学校的下一轮的复选。

(2)学校复选: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5月21日组织校级评委会进行现场评审,候选人现场需做不超过3分钟微宣讲,讲稿内容包括所要介绍的资助政策、个人励志故事等,要能达到宣传政策、感染和引领他人的作用。评审会将选拔20名左右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3.聘任培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培训合格的学生发放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书。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资助政策和宣讲技巧培训(学校概况,招生政策,就业信息,资助简介等),让他们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学习者、传播者,成为知恩感恩励志成才的践行者、示范者。

五、其他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拔聘任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

2.学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依据《关于组建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队伍》通知要求,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管理,进行培训、宣传、统筹等。

3.每年11月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要结合个人宣讲情况撰写实践活动总结,包括活动照片、工作总结、实践收获等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总结汇报评审会,评审出优秀成果。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等形式予以奖励表彰。


附件: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学生处

2022年4月24日


黄河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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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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